Tuesday, July 31, 2012

国营与私营

  针对SMRT地铁事故,我在两篇博文《CEO谬论》与《地铁事故的启示》中对公共基础建设私营化提出疑问,也阐述了自己对这课题的观点。

  7月初,公共交通国营或私营的课题,成为国会辩论的一个议题。议员们一番辩论之后,交通部长吕德耀依然坚持公共交通服务必须私营化的立场(参阅《吕德耀:公交若国营化 政府将津贴更多》)。

  吕德耀的主要论点是,其他国家和城市都有走向公共交通私营化的趋势,还举出许多例子来说明私营公司在运作成本方面比国营公司低许多,因此得到结论,那就是如果政府自己提供公共交通服务,那肯定必须付出更高的津贴。

  正如张仕华的一篇文章《不合逻辑的公交私营化论》(713联合早报·言论》)中指出,这论点有不合逻辑之处。试想想,如果我们把SMRT国营化,保留原本私营公司的人员资源和运作模式,并达到原先的收入和盈利,那这笔盈利不是可以用来减低津贴数额吗?为什么国营化就肯定必须付出更高的津贴呢?

  吊诡的是,这些例子虽然说明私营公司在运作成本方面比国营公司低许多,但却需要政府提供津贴以维持良好的服务水平,这是不是表示这些私营公司牺牲了服务水平以达到压低运作成本的目标呢?

  我们不能倒果为因,这些数据只能说明一个现象,而不能以此数据来证实私营公司的运作成本肯定比国营公司低。我们应该探讨这现象背后的导因,为什么私营公司的运作成本能够低?为什么国营公司就不能?

  其实不管是国营或私营,一间公司的运作是由人去规划和操作的,关键是管理层和员工的素质和能力。这方面,我们大可借鉴西方管理学的一些优良的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比如目标管理(MBO)、关键绩效指标(KPI)等,以期改善公司的效率。

  但这些还只是在运作的层次,最根本的还是必须回到公司的主要目标,因为后者会左右运作的导向。这正是国营公司和私营公司最根本的不同之处,国营公司的主要目标可以设定为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而私营公司却免不了以赚取盈利为主要目标。

  我们是否有魄力打破既定的思维枷锁,建设一个提供优质公共交通服务的国营公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