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6周的地铁事故听证会终于在上星期五(5月25日)结束,紧接着《联合早报》在星期一(5月28日)报道了听证会主要内容的总结《故障导因环环相扣 SMRT与监管者各说各话》,同一天,《联合早报》言论版也刊登了一篇相关文章:张仕华《SMRT企业的行为和文化问题》。
在我上一篇博文《CEO谬论》的结尾,我问了几个问题。现在听证会结束了,对于问题的症结是否有了结论呢?
从听证会内容总结的报道,我们可以确定地铁故障的技术导因是抓钩脱落。但造成抓钩脱落背后的真正原因,不管是设计问题还是维修问题,SMRT和陆交局却各有说辞,不能达成共识,而且有互相推卸责任之嫌。
另一方面,SMRT和陆交局都同意事故发生后的应变与管理有待改进、地铁系统的维修与保养还需加强,还提出许多改善措施。这些讨论都围绕着程序、监管等方面的具体操作,或许这正是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的目的,但却无法涉及问题的关键,就是我在《CEO谬论》提出关于公共基础建设私营化的问题。
我个人是不认同公共基础建设私营化的,一方面公共基础建设是为国民提供最基本的需要,另一方面私营化却是以赚取盈利为主要目标,原则上公与私是存在着矛盾的。
也就是因为公与私的矛盾,有了私人企业SMRT提供公共交通服务之余,还需要有政府机构陆交局来监管公共交通服务的素质和监控公共交通服务的收费。所以,我会问,难道公共基础建设不能由政府机构去执行吗?
或许政府机构给人的印象是刻板、笨重、低效率的,相对而言,私人企业则较有活力、能变通、高效率。但这些既定的印象已经在转变了,政府机构也可以采用私人企业一些优良的管理模式和方式,最关键的是其主要目标是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而不是赚取盈利。